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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编办下好“三个功夫”稳步推进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日期:2017-11-22   浏览量: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省编办关于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的部署要求,聊城市编办以高标准、严把关为抓手,周密计划,严格规范,充分沟通,细致审核,稳步推进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目前,21个部门“三定”规定已按程序印发。

一、在调整完善部门职责上下功夫。一是严格审核把关部门主要职责。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省对口部门新“三定”规定、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的文件等,与权责清单相衔接,确保职权法定、权责匹配。二是紧密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4年以来,我市分八批先后取消下放300多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了100多项省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此次以修订“三定”规定为契机对部门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其中的职能调整内容在部门“三定”中予以明确,同时与部门主要职责及科室职责调整对应。在本次21个部门“三定”规定修订过程中,共取消职责77项,下放职责12项,增加职责75项,加强职责52项,进一步调整优化了部门职责。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针对实际工作中部门职责边界不清、交叉扯皮、管理分散等问题,引导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协办关系,确保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管。在本次21个部门“三定”规定修订过程中,共在20个部门中明确职责分工78项,有效避免部门之间职能界限模糊、责任不明等问题。

二、在严控人员编制上下功夫。一是坚持编制总量“严字当头、只减不增”。从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编制管理工作要求,用活用好部门现有编制存量,坚决不突破机构编制“红线”,确保各部门人员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原工勤编制随着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确保工勤人员只出不进。二是严格核定职数。以部门职责为核心,以机构性质、机构规格、编制规模等为综合考量因素,以“不设专业技术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平均不超过1.8名”等为刚性原则,严格核定职数。在本次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过程中,21个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未增加。

三、在优化内设机构上下功夫。一是注重“精简效能”原则,加强业务机构。落实“一般不设置3人以下科室”原则,部门科室综合设置,不强调上下对口。整合综合性内设机构,归并职责相近、职能弱化的内设机构,加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设置,尽量保证业务科室和一线科室。在本次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过程中,21个部门共核减内设机构5个,重点对办公室、人事、财务、离退休管理服务等综合性科室进行了整合、归并。二是进一步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将部门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统一行使。本次“三定”规定修订,除政府办、司法局等5个部门无行政许可事项未设置行政许可科外,其他16个部门均将行政许可职能由行政许可科(或加挂行政许可科牌子科室)统一行使。三是集中部门行政执法权。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在“三定”规定中进一步落实,对设有执法队伍的部门,明确由执法队伍集中承担该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对未设执法队伍的部门,明确由一个内设机构集中承担相关执法职责。此次修订“三定”规定的21个部门,共有8个部门涉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将行政执法职责交由专门执法队伍或某个内设机构统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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