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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市综合执法“四注重”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日期:2017-11-01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青岛胶州市立足综合执法工作职能,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为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提供保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四注重”全力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创城实现零扣分。
注重严格执法,实现文明管理。日常综合执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严格按照出示执法证件、指出违法行为、告知处罚依据、当场处罚等标准化流程进行执法,确保执法过程规范、合法,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冲突,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越限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坚持推行文明管理,充分摸准管理相对人心理特性,学会换位思考,以平和、理性、文明的方式化解矛盾、纠正违章。
注重分片包干,确保责任到人。结合前期实施的“网格化”管理,重新划分区域,在各网格区域内实施分片包干,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将创城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以网格为单位,明确责任人、责任中队长和分管领导,切实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人,构建起定岗、定人、定目标的责任机制,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责任感。
注重集群作战,形成执法合力。以各综合执法中队为执法主力,狠抓创城关键节点,从各执法中队选派精干力量充实到城区执法区域,集中优势兵力破解执法难题,打好“破壁清障”攻坚战,形成“集群作战”,保障市容环境治理实现常态化。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注重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配合,紧密联系市交警大队、派出所等部门单位,在治理占路经营、拆除违章户外广告等工作上实施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
注重精细管理,美化市容秩序。探索实施“绣花式”精细化管理,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摸清管理对象底数,进一步细化普查台账,建立起科学、规范、精细的管理机制,对发现的每一项违章越限行为都能准确落点、密集针脚,以创城目标任务为标准进行整治验收,在实现精准管理中美化市容秩序,进一步消除城市积苛、提升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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