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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水县“三编制三明确” 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日期:2017-11-29   浏览量:

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临沂市沂水县积极部署,安排专门人员编写行政执法“一清单、一指南、一制度”,配合法制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编制事项清单,明确裁量准绳。由分管领导牵头,各业务科室认真梳理,分解细化任务到个人。执法事项清单结合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明确行政执法的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清单事项。与政府信息公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衔接,截至目前,共梳理出2182项执法事项,在各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编制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标准。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写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了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单位、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并将办理时间、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途径等内容,经多次梳理反复审核后形成执法明白纸,在服务大厅窗口摆放,方便群众取阅。以政府政务网为窗口,提供互联网查询渠道,借力政务网的公示专栏,根据事项清单逐项对外公示,还特别开通热线电话、微信等方式,实现了可互动、多渠道、多方式的执法公示。

三是编制公示制度,明确公示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以制度形式落实、固化,实现公示制常态化、制度化。全面确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截至目前,执法公示制度共确定了26项公示清单内容,明确了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公示范围、公示内容等具体规范内容,为单位各项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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