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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编办“一规两库三机制”强化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
日期:2017-12-20   浏览量:

为切实规范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威海市编办结合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工作实践,探索出一条“一规两库三机制”的管理路径,有效强化了事项要素的动态管理。

一规,即《威海市行政权力清单等“五张清单”动态调整办法》。在遵照执行《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素动态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细化动态调整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拟定了《威海市行政权力清单等“五张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统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公示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调整关联和公示要求,详细阐述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内容,明晰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制办的职责分工,强化落实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工作的主体责任,为事项要素的动态调整提供工作指南。

两库,即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法规清单库和变动情况档案库。一是建立设定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法规清单库。根据审批事项设立依据,将涉及到的220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分类列入,采用清单式管理方式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监管,当清单所属法律法规修订时及时提醒相关部门提出对应调整意见。二是建立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变动情况电子档案库。依据2013年至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各类文件,以部门为单位建立了44套取消清单和承接下放审批事项变动清单,将各级政府取消、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应归档,并根据事项变动情况动态调整,用88张清单厘清各部门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来龙去脉,有效强化审批事项的日常监管。

三机制,即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申报机制、跟踪督导责任机制和上下沟通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动态调整申报机制。制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意见报告模板和承接落实方案模板,凡涉及行政权力事项变动,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模板报送调整意见,市编办和市法制办按照分工及时审核发布;凡涉及承接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同步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确保承接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建立跟踪督导问责机制。明确各部门行政权力调整工作分管领导、承办机构和责任人,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出台修订时,主动与市直有关部门对接,督促提报对应调整意见,对未按要求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逾期未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按情节轻重实施督导问责。三是建立上下沟通联动机制。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以及部门承接能力,督促市直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对接沟通,研究提出取消下放事项的实际需求,对市级取消下放事项做到“事前论证、事中评估、事后跟踪”,确保基层能够有效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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